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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4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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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
第4号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
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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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1日 颁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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