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市建字[2012]23号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就我局组织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求,结合“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局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明显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为建设幸福宜春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范围:局机关、局直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落实省《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市委“求真务实十八条”、“十要十戒”和“六条禁令”等干部作风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20种突出问题:
(一)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懈怠,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工作效率低下。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不到位,更多的是考虑自身的利益,不顾及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大局。
(二)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心浮气躁、急功近利、趋利行政,只顾眼前绩效、不顾可持续发展,甚至为一己业绩老问题没解决,又引发新情况等恶性循环现象。
3.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5.坚决纠正公仆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漠视群众,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6.坚决纠正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征地拆迁不依法依规,强征强迁,克扣、截留、拖欠补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三)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企业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买卖产品,强行要求企业捐款、赞助、入会;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资金。
3.贪图享受、互相攀比、奢侈浪费,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超标准接待,铺张浪费,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6.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不健全,国有和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处置和使用不依章办事,购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四)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坚决纠正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企业资质等审批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等现象,变相设置审批事项等现象,坚持纠正规划审批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2、坚决纠正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超时限;未严格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等现象。
(五)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坚决纠正与建筑、设计、咨询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实行有偿中介服务等现象。
2、坚决纠正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等现象。
3、坚决纠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等现象。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召开动员会。召开全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省《决定》精神,结合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内容,进行全面部署。
2.制定工作方案。局直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局机关党委。
3.组织专题学习。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省、市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省《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以及《市委关于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文件;学习省、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动员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具体要求,并组织专题讨论;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认真自查。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各单位(科室)及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省《决定》、“十要十戒”要求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从思想上、认识上、作风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撰写自查材料。对照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20种突出问题,市委“十要十戒”要求,撰写单位和个人自查材料。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2.切实整改。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整改过程中要落实好四项措施:一是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能改的立即改,不能立即改的限期整改,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二是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分类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效果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认定整改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科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暗访。随机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及服务对象组成暗访小组,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了解和评价各单位(科室)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我局集中整治活动投诉、举报电话为0795-3998087,电子信箱为ycghjs@163.com。在局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利用各平台,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建立受理群众投诉渠道畅通机制、点面结合的网络覆盖机制、投诉限时查结机制和投诉联办机制。
4.调查核实。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采取直办、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6.严格问责。实行“有错和无为问责”机制,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投诉举报和在明查暗访中发现并查实的问题,根据有关问责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即:凡是公职人员,有职务的一律免职;能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一律扣除第13个月的工资;涉及人员单位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进行认真总结。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各单位(科室)要向局整治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相关制度。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等等。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3.科学考核评价。建立转变作风考核评价制度,实行领导考、群众评、纪检监察负责监督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奖优罚劣、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来检验各地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单位(科室)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局里成立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局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局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坚持联系实际。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有的放矢,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必面面俱到,搞“一刀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三)做好结合文章。集中整治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创造具有宜春特色的做法和经验。二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要围绕今年“稳中快进、难中取胜”的全市经济工作总基调,以务实的作风、超常规的举措,进一步扩大招商成果,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围绕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等,强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和优化我局服务发展环境水平。
(四)浓厚活动氛围。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推广创造的先进经验,各单位(科室)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和经验、工作成效,浓厚活动氛围。
(五)落实责任分工。 “十要十戒”思想作风主题教育活动已经部署的内容,要继续负责抓好落实。局监察室要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机关党委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抽调精干人员办公,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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